证件类别:身份证
持件人姓名:刘重男 性别:女 证件号码:21011119950517**** 归属地:辽宁 沈阳 有效期:10年 遗失时间:2017-08-11 备注:自遗失当日起,任何以此身份证,作身份证明或抵押、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,若非本人持证,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;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,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。特此严正声明! 自8月10号乘坐高铁返回北京之后丢失,丢失原因和地点不明,8.24日需再次使用时发现。 预计八月底9月初回户口所在地补办。 特此声明! 挂失时间:2017-08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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